我校往来账挂有应付相关单位款项,且存续已达三年以上。请相关单位在本通告发出30日内,委派经办人员与我校清理小组成员联系,提供业务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书、已开具发票复印件等业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及该笔款项未能及时结算的原因说明材料,由我校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安排款项支付事宜。逾期未申报的款项,我校将陆续予以清理核销。
往来款项明细见附件。
清理小组电话:0591-22862496、0591-22862329
附件:87978797威尼斯三年以上工程款等往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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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