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学院(部),各研究院(所、中心):
2020年寒假、春节将至,学校当前正值期末,各项工作繁忙,学生思想活跃,安全形势复杂。根据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52号)、《关于福建省教育系统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5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期末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9〕5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2020年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充分认识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畏难、侥幸心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敢于动真碰硬,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全力保障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
二、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整改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重点抓好机要室、档案室、图书馆、财务室、计算机室、网络中心、消控中心、电房、水泵房、病房、重点实验室、贵重仪器设备室、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储藏室、食堂、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结合2019年第四季度暨岁末年初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举一反三,放寒假前再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闭环管理,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期末和寒假学校安全工作特点,通过举办讲座、召开主题班会、发布微信公众号安全提醒等形式,开展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提升学生节假日饮食、燃放烟花爆竹、人身安全和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住宿管理,完善管控措施
期末考试期间,各学院(部)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防止入室盗窃案件发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抽烟等。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应返乡度假,特殊原因需要留校住宿的,经学院(部)和宿管部门审批,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各学院(部)需将留校学生名册报保卫处备案(名册中包含学生的联系方式和住宿房间号等信息)。
五、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巡逻检查
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处级科级干部学校总值班、辅导员校院两级值班、后勤工作人员值班和保卫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校园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要加强人车进出管理,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担负夜间巡逻的安保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严防偷盗、人身伤害等案件的发生。
各部门单位《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表》、《留校学生名册》(加盖公章),请于1月8日16:00前将报送至保卫处。
联系人:李怀印,联系电话:22865617、15606063117。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