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学院(部):
2020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0〕4号)、《中共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转发<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法普组〔2020〕4号)和省教育工委相关通知精神,现就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各单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认真筹划、深入组织开展一次有意义、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提升国家安全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与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要求
(一)聚焦活动主题。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任务,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我们党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理念立场,突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宣传教育内容,引导广大师生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抗疫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履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义务,努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线上学习。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活动为主,深入开展网上“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线下活动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学习内容可组织学生错峰错时观看教育部录制的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高校公开课(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国家开放大学网站及有关在线教育平台均有发布)。
(三)丰富教育形式。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线上讨论、主题“云”班会、在线党团活动等进行交流学习,积极参与中国大学生在线等网络平台开展的国家安全知识在线问答;视情组织未返校学生参与当地社区疫情防控、心理辅导等志愿服务活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线宣讲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知识;视情组织专业部门、相关专家开设国家安全专题讲座,充实教育内容,拓展教育资源。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校园各种媒介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通过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权威部门、主流媒体相关宣传内容,组织创作主题教育微视频、音频、图解、微动漫等新媒体产品,加大推送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在抗疫一线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捍卫国家安全的先进典型及感人事迹,统筹做好信息安全等其他安全领域的宣传推送。
关于高校公开课、在线问答等活动的具体信息,将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主页发布。各单位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及相关视频、图片资料请于在4月17日12:00前报送到保卫处。联系人:李怀印;邮箱:59147737@qq.com,电话:22865617,15606063117。
附件: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